在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回到梵音谷之前。
我一直都在人间流浪。
颠沛流离十三年,吃过的苦数不胜数。
然而到了傅家之后,我才知道那根本不算什么。
傅杳杳很会折磨人。
锦绣堆里养出来的千金大***,是不会将随手买下的罪奴放在眼里的。
但她对我却印象深刻。
——因为我是她那些“玩伴”里活得最久的人。
她爱看兽戏。
顾名思义,就是猛兽与人的搏斗。
上场的人,要么沦为猛兽的口粮,要么杀了猛兽后伤重不治,活不过两日。
我不一样。
我不管伤得多重,过几日总能痊愈。
就算是胳膊被猛兽撕咬得只剩下一点皮肉相连,隔天也能恢复如常。
傅杳杳大为惊奇。
于是我成了她身边留存最久的“玩伴”。
她想出各式各样的法子来试验我的能力。
如果傅府是炼狱,那么傅杳杳就是不折不扣的女阎罗。
可她偏偏要披上一层天真单纯的外衣。
“真是有趣极了。”
我躺在血泊里奄奄一息,她蹲在半米远的地方一脸兴致盎然。
“三百七十八号,你真的不会死哎。”
“如果,”
她眼里闪烁着兴奋和跃跃欲试的光芒:“你只剩下一只胳膊,或者半只手掌,这样也能活吗?”
那是我来到傅府的第五年。
傅杳杳要拿我去喂九齿***。
不是兽戏,是捆着我喂给***做口粮。
看我只剩下半只手掌,还能不能生出新的血肉,再长成一个三百七十八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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